香港持有电子烟将罚款或监禁 新规全面管控!香港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等。新规不仅禁止吸食,还禁止持有这些产品及其配件。从该日起,在公众地方持有或吸食上述产品均属违法,违者将面临定额罚款或监禁。

具体而言,违例者将被处以3000港元的定额罚款;若持有数量较多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在此之前,香港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了三项控烟新规:扩大禁烟范围至幼儿中心、学校、医院等场所出入口3米范围内的公众地方;禁止在两人及以上队列中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指定处所时吸烟;并将违例吸烟的定额罚款从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对于访港旅客,相关部门提醒,严禁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入境。从4月30日起,即使在街上手持或携带相关产品,也可能被处以定额罚款。随着新规的实施,香港对另类吸烟产品已形成“禁售卖、禁吸食、禁管有”的全面管控闭环。特区政府表示将加强巡查执法,呼吁市民及旅客共同遵守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