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将是中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30周年,也是“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十年。菲律宾联合美日澳加等域外国家试图通过炒作所谓的“裁决纪念”周年来合法化其对黄岩岛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占有。同时,日本与菲律宾近期宣布启动台东海域的划界谈判。为回应这些行为,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了一系列报告,从历史和法理角度澄清事实。

张海文研究员介绍了三份国际条约如何界定菲律宾领土范围。1898年的《巴黎条约》、1900年的《华盛顿条约》以及1930年的《美英边界条约》明确了菲律宾的领土边界。根据这些条约,菲律宾最北端是北纬20度,最西侧是东经118度。黄岩岛位于东经118度以西,南沙群岛也全部在条约边界线之外,因此不属于菲律宾。菲律宾独立后多次承认这些条约规定的领土范围,但近年来试图通过修改宪法和法律将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纳入其领土,这种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关于菲律宾提出的“地理邻近”、“盟国托管”以及“战后先占”等理由,张海文指出这些主张均无法律依据。例如,“地理邻近”从未被国际法认可;所谓“盟国托管”历史上并不存在;而“战后先占”则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侵占他国领土的规定。此外,中国在二战后已通过正式程序接收了南沙群岛的主权。
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涉及的强制仲裁程序存在多处违法之处。首先,菲律宾未履行与中国的协商义务;其次,未用尽当地补救办法;再次,菲律宾无视中国在2006年作出的排除强制仲裁声明。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也存在偏袒行为,扩大了菲律宾的诉求范围,导致裁决内容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