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购买假酒要求退一赔十的民事诉讼案件。陈先生在某烟酒店购买了8瓶假冒飞天茅台酒,随后向店家提出退一赔十的要求。然而,店家认为陈先生疑似为职业打假人,仅愿意退还购买款项而不愿赔偿。

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松杰介绍,陈先生在10天内从该店铺购买了8瓶茅台酒,之后发现酒有问题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经鉴定,这8瓶酒均为假酒。陈先生因此提起诉讼,要求依法退一赔十。

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陈先生购买的8瓶飞天茅台酒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送检产品与正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茅台酒厂生产包装。店家辩称,这些酒都是上游供货商提供的,自己并不知情。此外,陈先生在短时间内大量购买且未开封使用这些酒,行为疑似职业打假人,目的是通过知假购假获取高额赔偿。
法官指出,陈先生在10天内购买8瓶茅台酒的行为超出了正常消费需求范围。如果他在一年内在法院起诉的案件超过三件以上,则可能涉嫌职业打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知假购假的职业打假人,法院不会全额支持其诉讼请求,但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会支持惩罚性赔偿。否则,一律不予赔偿将导致商家售假成本大幅降低。
最终,法院认定陈先生合理的消费需要为2瓶酒,判决被告退还8瓶酒的全部款项,并以2瓶酒的价格为基础进行10倍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