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31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该活动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计划支持约50个城市参与试点,重点选择人口基数大、带动能力强且发展潜力良好的城市,同时也会考虑地区间的政策平衡。在这些试点城市中,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获得的发票将有机会参与抽奖。涉及领域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以及居民服务业等。整个实施过程将持续6个月。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紧密联系民生与促进消费,覆盖面广泛且参与门槛低,不仅能够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并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还能让消费者实实在在地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