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信息构成违法并非新规 明确法律边界-鼎巢网

传播淫秽信息构成违法并非新规 明确法律边界

   2025-12-25 01:06:48 中原网鼎巢网12
核心提示: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法将正式施行。其中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近两日,“私聊淫秽信息也违法”的相关说法引起热议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法将正式施行。其中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近两日,“私聊淫秽信息也违法”的相关说法引起热议。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并非全新规定,而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对既有法律规范的明确化、细化和兜底式重申。其核心变化在于打破了公众长期存在的三种误解:一是“只发给好友、不算传播”;二是“不牟利、不违法”;三是“私聊属于隐私空间,法律管不到”。

从法律体系上看,传播淫秽信息从来不是合法行为。无论是《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还是最高法、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早已将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传播淫秽物品纳入规制范围。旧《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长期沿用“公然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等表述,与现实中的网络私聊、点对点传播存在适用断层,从而在实践中形成了“刑事够不上、行政不好管”的灰色地带。

新修订的第八十条明确写入“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不再区分传播场景的公开或私密、不再区分对象是一人还是多人,实质上是在行政法层面为刑法尚未触及但确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提供兜底规制。这项调整的意义在于把原本模糊的法律边界画清楚、说透彻,而不是扩大违法范围或“突然变严”。

关于是否会侵犯个人隐私,刘凯表示不会出现“监管部门主动监控私聊”的情形,新规并未突破隐私保护的法律底线。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解决的是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定性、如何处罚的问题,而不赋予执法机关新的技术监控权力。它既不授权公安机关对公民通讯内容进行常态化监听,也不要求平台对私聊内容进行主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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