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将之作为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亮点予以传播。许多媒体转发了这一报道。

实际上,“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既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也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这种解读是一种误读,可能会引发舆论场的认知混乱,以及网友对新法的抵触和恐慌情绪。
原报道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进而解读称,“即使是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解读引发了网民的广泛讨论,有人甚至追问:“老婆发我私密照,要不要举报?”更多网友则质疑将宝贵的执法资源用于处理私人之间发送不雅照片的行为。
事实上,这并不是新法的内容。20年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已明确规定利用网络发送淫秽照片、视频属于违法行为。新法只是按照现代表达习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为“信息网络”,并调整了罚款金额,同时增加了一项要求:从严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行为。
新法并没有所谓的“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新增内容。法律红线不能如此戏说。“淫秽”与“不雅”不同,法律对“淫秽”内容有明确的定义,而“不雅”内容的范围则较为模糊。如果将情侣之间的亲密互动或衣着暴露的照片都纳入“不雅”范围,会渲染出“人人违法”的恐慌气氛。因此,亲友间发送私密照片并不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