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费者王先生在10月1日购买了一瓶白桃汁饮料,却发现生产日期标注为当天23时17分。王先生对此感到困惑,并再次购买了三瓶同款饮料,发现这些饮料的生产日期同样标注为10月1日23时17分。王先生联系了生产厂家山东养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厂家先后给出“工人操作失误”和“疑似经销商篡改”两种不同的解释。
王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四瓶饮料上的生产日期均清晰标注为“2025年10月1日23时17分”。记者联系了厂家,一名华姓工作人员表示怀疑是经销商私自篡改了日期。当记者追问如何篡改喷码时,对方称经销商可以通过擦除原日期后进行篡改,但未说明是否已报警或进一步调查。
涉事厂家山东养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非首次卷入食品安全风波。此前,该公司被委托生产的饮品曾因菌落总数超标逾千倍、蛋白质含量不达标被监管部门通报。2019年,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山东养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果粒酸奶饮品菌落总数超标,最高达6600CFU/g和8100CFU/g,超标幅度分别高达65倍和80倍。此外,该公司生产的芝士酸奶饮品菌落总数检测值达220000CFU/g,超标约2200倍。2020年,该公司再次因蛋白质含量不达标被通报。
辽宁京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食品及作案工具,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许可证。目前,属地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管部门将就“早产”饮料事件启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