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网络消费中,消费者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等问题申请退货时,商家常以“超过七天不能退”或“拆封不能退”等理由拒绝。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需区分具体情况。若因消费者自身原因退货,远程购物场景下,消费者可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但鲜活易腐商品、定制品及已交付的期刊等不适用此规定。
对于商家以超过七天为由拒绝退货的情况,需根据退货原因判断。如果是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如买完不想要了或者买错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远程购物场景下,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质量瑕疵或缺陷,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且线上线下都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约定不得低于法定”的原则。法定最短退货时间为7天,即使超过7天,若质量问题严重到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仍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
例如,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当手机出现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等性能故障时,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货;十五日内可选择换货;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申请换货。如果商家没有同型号同规格商品,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则商家应负责免费退货。
若消费者怀疑商品真伪,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消协315”小程序,利用“消协帮您找,扫码辨商品”功能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国家商品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核验。因质量问题退货时,商家应在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发票等购货凭证显示的价格一次性退清相关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