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的王阿姨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她有工作单位,却因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导致退休工资较低。王阿姨曾是贵阳市农机公司的员工,后来下岗并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2009年进入贵阳市公交公司工作。她是通过再就业优惠证,以公益性岗位的形式加入公交公司,并签订了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担任公交站点的安全员,这份工作持续了五年。

然而,当她在201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才发现公交公司为她缴纳的是灵活就业社保,这与职工社保有很大区别。王阿姨说,如果按在职退休计算,她的退休工资应该是1700元,但改为灵活就业后,她只能拿到700多元,远低于其他同事的退休金。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王阿姨前往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接到王阿姨反映的情况,并解释称,王阿姨并不是通过常规渠道聘用的职员,而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入职。根据《关于做好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政府为帮助低收入群体提供了辅助性岗位,这些岗位并不等同于正式员工职位,因此享受的退休待遇也不同。

公交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进一步说明,如果是公司直接招用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王阿姨签订的是公益性协议,这种协议到期后,她只能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自己缴纳社保和办理退休。王阿姨承认确实没有和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表示会继续研究相关政策后再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