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陈先生在二手平台上出售个人黄金,交易流程合规且价格公允。然而,由于买家是电信诈骗人员,转账资金源自电诈赃款,导致陈先生的收款账户被警方冻结,并且8万元款项被划拨给电诈案件受害人。尽管警方调查证实陈先生无任何违法犯罪故意,但其合法款项至今仍未追回。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和为诈骗案件受害人挽回损失是公安机关的责任,但在此次事件中,警方追赃的对象应是对犯罪分子的精准打击,而不是让无关群众无辜受损。简单粗暴地将被利用洗钱账户上的合法款项进行划拨,不仅有懒政之嫌,还涉及程序失范。这种操作看似高效,实则损害了普通群众的合法财产权,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
上级机关的复议决定显示当地警方知错认错的态度:驻马店市公安局明确指出,新蔡县警方应当通过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追缴真正赃款的合法途径来挽回受害人的损失,而非转嫁至无过错的善意第三人。这份复议决定清晰划定了涉诈资金处置的执法红线,强调追赃挽损不能突破法律边界,执法履职不能祸及无辜群众,精准执法才是警方履职的应有之义。
虽然官方已经就本案的执法过错进行了认定,但当事人的合法损失迟迟未能挽回,纠错的“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如果警方的反应仅停留在口头上而不付诸行动,这种复议纠错则形同虚设,会影响到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当地警方应该依据复议决定,迅速启动纠错机制,撤销之前的划扣行为,偿还陈先生的合法款项,并通过对电诈案件主要责任人展开追赃退赃行动,让真正的不当获利者付出代价,弥补受害群众的损失。
执法为民,贵在公正严谨,重在有错必纠。唯有坚守依法行政底线,做到有错必认、有错必改、整改到位,才能真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民生的双向统一,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