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杀害抛尸水井案宣判 22年后正义终到!5月7日,多家媒体披露,“山西运城女教师失踪案”在时隔22年后重审。目前一审已经宣判,王鹏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49959.5元。

这起案件曲折罕见。2003年1月3日,正是女教师路亚丽22岁的生日。她的弟弟路远记得,母亲特意煮了几个鸡蛋让他给姐姐送去,没想到人还没出发,学校就来电称姐姐不在学校,不知所踪。路家人从冬天一直找到夏天,寻人启事贴了无数。村里开始流传闲话,说路亚丽“跟人跑了”,路远的父母除了干农活几乎不再出门。

直到半年后,一个农民浇地时,在距离学校十余里外的一口水井中发现了一具尸体,确认是失联已久的路亚丽。警方锁定路亚丽的丈夫王鹏为嫌疑人。王鹏到案后供认,2003年1月3日凌晨,他与新婚不久的妻子发生争执,将其杀害后抛尸水井。但在2004年的审理中,王鹏当庭翻供,表示此前的有罪供述是遭遇刑讯逼供编造的。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王鹏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因为多个关键证据缺失,凶器上没有提取到指纹或DNA,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王鹏无罪释放后离开当地,多年后回到运城,再婚重组家庭,过起了“安稳”的日子。而路家则开始了漫长的申诉。2020年,该案重启侦查。2024年5月,王鹏再次被带走调查。这一次,警方有了突破性发现。在重新调查期间,从当年王鹏家人聘请的律师处调取的一份卷宗中发现了一张手写字条。这张字条是2003至2004年间,王鹏的姐姐王某在母亲口述下写的,其中一条内容写道:“王鹏和路亚丽平时经常开玩笑用被子将路亚丽捂住,这次也许出手重些,造成失手”。王某承认,写这张字条的目的是让律师诱导王鹏按这个说法供述,把故意杀人歪曲成过失犯罪,以此“保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