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曝猥亵案件当事人后续 涉事法官已被停职调查。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指猥亵案件当事人。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于4月10日就报案人称被猥亵一事进行行政立案。目前涉事法官已被暂停工作,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王女士反映,2025年9月5日,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她实施猥亵。此前,吕某某在办理她和丈夫的离婚案件时获得了她的手机号码。同年9月5日,吕某某以有新证据需要签字为由,让王女士前往其办公室。在询问过程中,吕某某多次对其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包括搂腰、抚摸敏感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及亲吻脸颊。王女士明确拒绝并以接孩子为由离开。

一段长达16分钟的录音显示,对话中一位女士多次回应“不要不要”。王女士表示这是她与吕某某事发当时的对话录音。录音中,男士曾多次表达对女士的喜欢,并说了一些不当言论。
针对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案件初期按行政案件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将予以警告、记过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