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上海松江区古松学校一年级女生王某某在与同学项某某等嬉戏打闹时受伤。王某某56岁的爷爷误认为孙女被对方故意殴打,心存不满。数天后,6岁的项某某在校门口遭王某某的爷爷持刀砍至重伤。

近日,项某某的母亲周女士表示,女儿被伤害一案一审已宣判,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之后,她还将追究校方的责任,提起民事索赔。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01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6日12时许,被害人项某某(6周岁)与被告人王某学的孙女王某某(7周岁)在学校走廊上嬉戏打闹,后同班同学李某某(6周岁)、赵某某(7周岁)加入项某某一方。因上课铃响双方停止打闹,争相返回教室时,王某某为摆脱项某某的拉拽,磕碰在教室门框上致牙龈出血。
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屏显示,2024年12月6日17时47分,王某某的母亲在班级群发消息告知项某某和李某某的家长称:“今天,我家王某某回来说你们家孩子把我家孩子按在地上打,一直打到上课,牙都出血了。”
“当时连我们自己都以为,是自家孩子殴打了别人,我们后来也道歉了。”周女士表示,从庭审公布的视频看,四个孩子只是在走廊嬉戏玩耍。由于种种误解,当时被传播成了“三个孩子殴打另一个孩子”的事件,激化了对方家长的情绪。
判决书显示,2024年12月8日13时许,王某学在农贸市场购买了一把菜刀。同年12月9日,班主任朱某某对项某某、李某某、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三人家长,李某某父亲及项某某父亲于当日在班级QQ群内公开道歉。当日17时许,王某学在校门口找到项某某的奶奶周某某讨要说法,周某某表示会转告项某某父母。但王某学仍心存不满,萌生报复歹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