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最高检始终重视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惩治问题,并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专项监督,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关于虚假诉讼和执行难的问题。蓝向东介绍,检察机关聚焦民生、金融、国有财产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系列严重危害司法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诉讼案件。例如,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和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利用企业为他人违规办理补缴社保金的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件,避免了国家社保基金的巨额损失。此外,河南省检察机关针对虚构、冒名贷款和逃废债等问题,集中开展了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案件240件,涉案金额达1.96亿元。
检察机关还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监督,依法办理涉企终本执行监督案件,维护胜诉企业的权益。例如,最高检督办的一起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中,兰州新区检察院通过函询、召开磋商会和听证会等方式,发现被执行人在案件终本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恢复执行程序,最终帮助异地债权人追回被拖欠7年的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另外,江西赣州市检察院研发的“涉破产企业程序违法类案监督模型”在全省推广,运用该模型发现了3000余件监督线索,帮助500多家破产后失信惩戒未解除的企业撕下失信被执行人的标签,解除了300多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激励企业经营者重建社会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