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2月1日起,我国农产品将全面启用新版“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每一份上市的蔬果、畜禽、水产都将拥有自己的质量安全证明。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收购单位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生产者需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都被纳入管理范围。

新规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必须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并保存至少六个月记录。农户虽不强制,但鼓励开具合格证;对于收购者而言,收产品必须先收合格证,否则不得收购。收购后还需妥善保存这些证明至少六个月。即使是从不同生产者那里收购的农产品,在混装或分装后销售时,也必须重新开具新的合格证,承诺混装后的产品质量安全。
合格证包含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果这些内容已标注在包装上,合格证可不再重复标注。开具方式灵活多样,可采用信息化、印刷或手工填写。特别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如使用二维码等电子标识。当合格证采用二维码形式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与其他质量安全标识整合。消费者只需扫码,即可获取产品全程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