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冯志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冯志斌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股权收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离职后仍利用原职务上的影响收钱敛财。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冯志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冯志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