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年起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会被拘留”的话题引发网络热议。有报道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将加大淫秽信息传播打击力度。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涉及“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会被拘留”的规定?关于传播淫秽物品信息的规定,新法与旧法是否有区别?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究竟指什么?情侣之间发送“私密照片、视频”,是否会被认定为违法?
该法第八十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然而,新法并未明确“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的法律责任。
对于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陈永生表示,《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针对“情侣间发送亲密照片会不会被拘留”的担心,陈永生解释说,情侣间发送的亲密照片等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违法行为。阮齐林也提到,刑法中有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关司法解释对入罪标准有明确规定,例如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他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公安机关应明确传播淫秽信息的数量或程度标准,避免公民动辄违法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