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有了新进展。12月16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二次开庭审理。此前因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被害人母亲王女士表示,她已收到法院通知,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将于12月16日9时30分开庭。王女士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裁决,并希望凶手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案件发生在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王某雅家。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联系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保安黄某某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某雅开门质问,两人随即发生争吵。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连刺十刀,导致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梁某滢被鉴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负部分刑事责任。
今年1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决定休庭,案件延期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由华西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鉴定报告展开了激烈辩论。精神疾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提出了梁某滢罹患精神分裂症的三点依据:一是她在大二期间辍学;二是家庭冲突,其父母称她在家中摔东西并与他们争吵;三是她在小区多次敲门询问租房而未通过中介。然而,梁某滢本人当庭否认患病,解释辍学是因为觉得在学校学不到东西,敲门询问租房是因为楼上邻居吵闹影响休息。对于父母提到的“目睹乌鲁木齐车祸受刺激”,她澄清只是路过看到并未目睹。
旁听人员透露,专家认为梁某滢不承认自己有病是一种自知力缺失的症状,是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的表现。被害人代理律师臧梵清追问具体表现时,专家回答说综合反映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