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名女子利用封建迷信、虚构血光之灾,骗取他人936万余元。受害人因索要被骗钱款未果,不堪债务重压投湖自尽。该女子因诈骗罪获刑后,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名53岁的女子栾某曾是一名家具销售员,从2018年起开始学习看风水和财运,并于2020年开始为他人提供相关服务。同年上半年,王女士及其嫂子卢女士因家中迁祖坟担心对家庭有影响,找到栾某寻求帮助。栾某借此机会虚构了王女士及其家人将遭遇血光之灾的说法,并以聚财辟邪“做法事”为名,在2020年至2022年间共骗取王女士936万余元,还骗取了卢女士5940元。
王女士的亲属表示,自从认识栾某后,她的精神状态发生了变化,变得整天心神不定,甚至患上了中度抑郁症,体重也急剧下降。为了支付所谓的“消灾”费用,王女士不断向亲朋好友借钱,对公司经营也不再关心。她多次联系栾某要求退还钱财,但遭到拒绝。
2023年5月8日晚,王女士写下遗书,次日投湖自杀身亡。遗书中提到不应该给老爷子迁坟以及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等内容,法院认为这些内容证实了其自杀与栾某的诈骗行为之间存在联系。
2025年3月31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巨额钱财,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扣押的部分违法所得及赃款被发还给受害者家属,剩余款项将继续追缴。
面对判决结果,栾某提出上诉,辩称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交往属于经济往来而非诈骗,并且声称不知晓王女士患病的情况,认为对方自杀与其无关。然而,2025年4月2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