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莉因吸入面汤窒息死亡 网络交友引发家庭悲剧。2025年12月12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馆夫妻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案件因网络不当交友引发的婚姻矛盾最终以悲剧收场,量刑结果引发了广泛讨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春与被害人吴某莉是夫妻关系,在陕西白水县共同经营一家面馆。2024年6月,吴某莉在网络上的不当交友行为成为夫妻矛盾的导火索,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同年9月4日,李某春饮酒后与吴某莉在面馆内再次爆发冲突。情绪失控的李某春先是对吴某莉实施殴打,随后拿起店内的常温面汤向她浇灌,导致吴某莉因呼吸道吸入面汤而窒息死亡。法医鉴定显示,面汤作为液态异物堵塞呼吸道,符合“哽死”的典型特征。
案发后,李某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一情节,加上被害人吴某莉对矛盾激化存在一定责任,以及李某春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情况,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关键依据。
判决公布后,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认为“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为何不判死刑立即执行?”从法律层面来看,法院的量刑并非无据可依。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实践,自首、被害人过错、亲属谅解均是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综合考量这些情节,依法作出死缓判决,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法律界人士解释,此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与危害社会治安的恶性杀人案存在本质区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若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目的是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此前类似案例中,也有因婚姻矛盾杀人、获亲属谅解后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的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