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同性恋人性取向勒索钱财获刑 敲诈未遂被判刑!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敲诈勒索案宣判。朱明(化名)与被害人曾是同性恋人关系。2024年3月9日,朱明发现被害人隐瞒疾病史与其交往并发生关系,于是与被害人分手,并在微信发布被害人隐瞒疾病史及其性取向的朋友圈。被害人看到朋友圈后,要求朱明删除,并答应给予经济补偿。
2024年7月1日,朱明再次以曝光被害人性取向和疾病史相威胁,索要23万元。被害人因害怕个人隐私被曝光,于当日向朱明转账人民币2万元,并承诺剩余21万元将分期支付。同年7月15日,被害人不堪威胁,遂报警处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朱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2万元,未遂21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有初犯、偶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公开同性恋人性取向勒索钱财获刑 敲诈未遂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