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2014年,某机械公司聘请了曾在上游巨头公司工作、拥有丰富人脉资源和工作经验的张某,并任命其为总经理。入职后的张某表面上兢兢业业,但背地里,张某及其妻子先后设立或实际控制了多家公司,这些公司的业务范围与某机械公司高度重合。2023年,张某辞职,公司在整理其留下的工作电脑时,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其电脑里海量数据,汇聚成了一条长期利用职权“掏空”公司的转移交易脉络:张某自入职开始,便常常以某机械公司的名义向客户报价,确认需求后,转身安排自己控制的公司进行实际交易;当某机械公司的长期客户有采购需求时,张某直接引导客户与自己关联的公司交易;张某还将在某机械公司接触到的供应商资源为己所用,为自己关联公司低价进货、高价转售提供便利。这套操作贯穿了张某在某机械公司任职的近九年时间,某机械公司经粗略统计,认为相关可疑交易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某机械公司于2024年4月将张某及其配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行为构成对忠实义务的实质性违反,应对某机械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行业利润率、侵权行为持续性及恶劣程度等因素,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某机械公司损失约70万元,相关关联方根据参与程度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