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百色市的黎先生反映,两名不满12岁的女孩杀害了他7个月大的婴儿,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黎先生表示,这两名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家庭无可执行财产。他的妻子患有重度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为了照顾妻子,黎先生带她到广东打工,并将四岁多的儿子留在老家由祖母照顾。

判决书显示,施暴方曾当庭辩解。其中一名女童的代理律师称,婴儿母亲将婴儿交给两个小孩,听见哭声未出门查看,其重大疏忽导致侵害结果发生,应承担90%责任;另一名女童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她是受唆使施暴,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便是赔偿责任也应低于10%。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表示,现行法律对两名女童确实无法追究刑责。全世界范围内的法律都依照人类心智发展情况制定刑事责任追责年龄线,12岁年龄线已经没有再下调的空间。在此背景下讨论追究刑责意义不大,更重要的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黎先生今年28岁,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同样来自广西的梁某。梁某比他小4岁,因幼年生病导致双耳听力几乎丧失,日常需佩戴助听器。2021年,两人生了第一个儿子,之后梁某常年在黎先生老家生活,与老人一起带孩子。2024年元旦,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出生。
2024年7月21日下午,邻居家的两个女童小A(11岁)和小B(9岁)前来串门,将卧室里的7个月大婴儿抱出门外。17分钟后,她们将婴儿交还给梁某后离开现场。梁某发现孩子脸色发紫、喘不上气,进行了人工呼吸和按压心脏复苏,并打电话求救。一小时后,婴儿被送往西林县人民医院抢救,但最终死亡。当时,黎先生尚在广东打工,家族中的亲戚查看监控,发现两名女童有施暴行为,随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