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进入山西伯霖检测有限公司后,第二天就被派往大同市阳高县,参与这家科技公司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地下水采样监测。该企业是环保重点监管对象,2026年6月公示了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公告,项目计划年处理各类废塑料化工桶5000吨,年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并改造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及危废贮存库房。由于生产废水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环保部门要求在园区周边村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按照合同约定,记者跟随公司采样员抵达阳高县大安滩村。监测井设在村口一间锁闭的房屋内,按规定应使用绳索下放采样设备至井底取水。但因井深度大、绳索不够长,采样员直接提出只要拍了照,啥都好说,做个假的就行。在下一个新团保村监测井,一行人遇到同样问题。采样员再次完成打卡拍照。随后,采样员去村民家中取些饮用水,直接充当两处监测井的水样。本次监测覆盖7个村庄的监测井,其中5个点位的水样取自村民家中,剩余2个点位仅取用监测井旁出水管的水。7个采水点,一滴真实地下水样都没采集。7月31日,山西伯霖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次水样和空气监测报告,全部指标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通过干扰采样、调换样品、改变监测条件、虚假监测、篡改或者伪造记录等方式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