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协会网站9月1日报道称,白宫和美国海军正在考虑来自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护卫舰设计方案,以期更快、更低成本地扩大舰队规模。候选舰型包括日本的“最上”级护卫舰、韩国的“忠南”级护卫舰以及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级护卫舰。根据可能的“芬兰模式”,首批一两艘舰艇可能在海外建造,然后生产转移到美国船厂。这意味着美军一个世纪以来首次从国外采购军舰。

8月13日,特朗普签署了一份标题为“重建美国海军和美国造船工业基础”的国家安全备忘录。备忘录中承认了美国海军在造船方面遭遇了一系列挫折,需要进行诸多改革。这份备忘录允许美国海军在海外建造舰船,但外国造船企业仅被暂时允许在其母公司造船厂建造最多两艘船,其他船只将在振兴后的美国造船厂建造。行政令还要求建立第五个海军造船厂以提高国家的潜艇和航空母舰维修能力,并要求海军在建造新航母时放弃电磁弹射系统,重新启用蒸汽弹射系统。

这一备忘录可能挑战美国1920年出台的《琼斯法案》以及1965年生效的《伯恩斯-托勒夫森修正案》。其中,《伯恩斯-托勒夫森修正案》规定美国海军和海岸警卫队的船只及其主要部件必须在美国境内建造,禁止由外国造船厂为美国建造军事用途舰艇。然而,白宫解释称,备忘录援引“国家安全利益”豁免权,可以绕过相关法律限制。
代理海军部长高雄指示海军研究、发展与采办助理部长威廉·马汉的办公室负责监督一项研究,评估在海外采购战斗舰艇、滚装货船以及为军事海运司令部提供的综合海上补给油轮。该评估报告应于2026年11月12日前提交。




